灵寿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县城春节年货市场设置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规范春节期间年货市场经营秩序,方便广大群众在春节即将到来之际,能够集中、快捷购买到所需年货,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9年县城春节年货市场设置通告如下:
一、年货市场设置时间
2019年年货市场设置时间为1月21日(腊月十六)至2月22日(正月十八)
二、年货市场设置地点
工业路(建设大街口以东路段)两侧便道
南侧便道经营:
春联、年画、灯笼、干果、糖酒副食、生活用品类;
北侧便道经营:
水产海鲜类(干冻货)、禽蛋肉食类、名优土特产、绿色农产品、豆制品、调味品、蔬菜、水果类。
三、年货市场设置要求
1.凡进入市场的年货经营者,严格遵守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公安交警等部门的规范管理要求,保证市场周边环境卫生整洁、经营秩序规范、车辆停放有序。
2.春节期间,加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及交通秩序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店外经营、马路市场等违法行为,保障交通道路畅通,保持环境容貌整洁。
3.有意进入年货市场的经营户,务必于2019年1月21日-23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建设大街与工业路口现场报名,确认摊位,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82518180
请广大群众相互转告,积极支持配合,共同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特此通告
灵寿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7日
图文:杨凯强
编辑:赵艳娜
主编:赵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