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广播台
广播台右侧结束

主题: 关于建立处理儿童性侵案件“一站式”询问机制,最高检答复啦!

  • MJID2326000020
楼主回复
  • 阅读:5185
  • 回复:0
  • 发表于:2018/12/13 9:38:34
  • 来自:河北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灵寿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来源:检察日报


全国人大代表

厦门市丽行公益慈善会发起人

刘丽


针对当前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严峻形势,全国人大代表、厦门市丽行公益慈善会发起人刘丽在今年全国人代会上提出《关于全面建立处理儿童性侵案件“一站式”询问的建议》。刘丽代表在建议中指出当前“一站式”询问机制发展不平衡,社会支持体系不充分等问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收到建议后,会同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办理。近日向刘丽代表作出答复。

  

据了解,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不断探索儿童性侵案件“一站式”询问工作机制,通过建设办公场所、出台办案机制等方式,积极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已经建立“一站式”询问办案区323个。其中,有的是联合公安机关建设的,有的是联合医院建设,还有的是与公安、医疗机构共同建设。

  

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的同时,十分注重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综合救助工作。如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在“一站式”询问场所对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司法救助达50余人次;江苏省淮安市检察机关联合多个部门会签文件,为每一名未成年被害人定制个性化救济菜单,目前,已对67名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长开展心理援助,为45人提供痕迹提取、疾病筛查、身体康复、器官修复等服务,为28人提供资金救助20余万元。


2017年3月,最高检出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对避免重复询问未成年被害人提出明确要求,为各地推动建立“一站式”询问机制提供重要依据。《指引》第129条规定:“询问未成年被害人应当以一次询问为原则,尽可能避免反复询问造成二次伤害。公安机关已询问未成年被害人并制作笔录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再重复询问”,同时,第130条也明确提出尽量避免在检察环节重复询问未成年人。


针对刘丽代表指出的问题,最高检表示,将加快推进“一站式”询问场所的建设,进一步推动建设设施齐全、功能齐备、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一站式”询问场所。加强与公安机关、医疗等部门的联系,共同推进实施,凝聚工作合力,避免重复建设,并使场所布局合理,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在司法办案和综合救助方面的功效。确保每一个未成年被害人都能够获得及时、有效、全面的关爱和救助。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