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4日,灵寿县检察院就两起拟不起诉案件召开公开审查听证会,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案件当事人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上,首先由案件承办人汇报案件具体审查情况,适用法律法规,拟作不起诉处理的理由和意见。之后,分别听取了双方当事人、侦查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在上述程序进行完毕后,与会听证员进行了评议,经过讨论,最终形成一致评议意见并当场宣布,即同意检察机关拟不起诉的决定。
灵寿县院在办案中,通过公开听证会的形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并发表意见,让人民群众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这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司法公开和公正。与会人员均表示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有效提升了执法公信力,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