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司法局在贯彻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中,实行司法所每月集中学习与县局每季度集中教育相结合,有针对性的对矫正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培训。11月29日-30日,我局组织40名重点服刑人员开展了第三期集中教育培训。
这次集中教育培训,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针对危险驾驶类人员较多的实际情况,安排授课内容
局长赵军华作开班动员和总结讲话
40名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参加集中培训
一是根据日常监管工作情况,由矫正科工作人员讲解了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应遵守的有关规定,要求大家正确认识社区矫正的现实意义,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司法所管理,顺利度过考验期。告诫大家遵守规定,不参与黑恶势力犯罪,鼓励大家积极揭发检举涉黑涉恶线索,勇于同各类黑恶势力和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严格集中培训期间的纪律,中午严禁饮酒。通过典型案例,教育大家要深刻认识危险驾驶的现实危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社区矫正科科长李国顺讲解有关管理规定,强调培训纪律。
二是通报了近期因停关机等原因给予警告处分的情况。为加强监督管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我局对全县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对重点人员除进行重点谈话外,还走访了矫正小组成员,了解其平时表现情况。对2名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人员给予警告处分。
三是由灵寿县公安局政治部主任李国江通报我县治安形势,结合公安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责为社区服刑人员讲授法制课,告诫大家依法办事,做守法公民。
灵寿县公安局政治部主任李国江通报治安形势,讲授法制课。
四是组织收看了社区矫正警示教育片。收集、整理了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视频和部分因不服从管理而被收监执行的案例,组织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收看,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组织社区矫正人员收看警示教育片
五是由汪洋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和平结合办案经验对宪法修正案进行了解读,重点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讲解。对酒后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及后果进行了案例分析。
汪洋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和平结合办案经验,解读宪法修正案,讲解危险驾驶的危害。
局长赵军华做总结讲话,要求社区服刑人员端正态度,充分认识自己的服刑在教身份,认真遵守法律法规,结合自身罪错,对照自己的差距,改正自己的错误,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走好每一步。
社区服刑人员在认真听讲、做好笔记的基础上,还结合自己所犯罪行写出了一篇心得体会,深刻反思自己的错误。
通过开展集中教育,社区服刑人员纷纷表示会珍惜社区矫正的机会,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管理规定。同时会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将来回报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